优选-学生平安险2020
保障期限:1年
投保年龄:3-25岁
现在投保
保险计划
保障内容 | 3-6周岁 | 7-25周岁 |
意外身故/残疾 | 10万 | 10万 |
意外医疗 | 1万 | 1万 |
住院医疗 | 10万 | 10万 |
疾病身故/全残 | 3万 | 3万 |
意外住院医疗垫付 | 尊享 | 尊享 |
保费 | 有社保 | 128元 | 98元
|
无社保 | 188元 | 148元 |
保障利益
意外伤害保险金 10万元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若被保险人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标准编号为JR/T0083—2013,下简称《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之一的,保险公司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
意外医疗费用 1万元
1、等待期:0天
2、医院要求: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但不包括主要作为诊所、康复、护理、休养、静养、戒酒、戒毒等或类似的医疗机构
3、赔付范围:社保内
4、赔付比例:免赔额300,赔付比例50%
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3万元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以后(续保无等待期)因遭受疾病导致身故或造成主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标准编号为JR/T0083—2013)所列伤残程度第一级之一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中载明的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住院医疗费用 10万元
1、等待期:意外伤害0天,疾病90天
2、医院要求: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但不包括主要作为诊所、康复、护理、休养、静养、戒酒、戒毒等或类似的医疗机构
3、赔付范围:社保内
4、赔付比例
如购买社保版,以有社保的身份投保且经医保报销结算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合理的医疗费用,扣除医保、农保、第三方赔付后,按300免赔,80%比例进行赔付
如购买社保版,以有社保的身份投保但未经医保报销结算的,按300免赔,赔付比例如
300元以上至10000元部分,赔付比例50%
10000元以上至30000元部分,赔付比例60%
30000元以上部分,赔付比例80%
如购买非社保版,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合理的医疗费用:
300元以上至10000元部分,赔付比例50%
10000元以上至30000元部分,赔付比例60%
30000元以上部分,赔付比例80%
累计给付金额以住院医疗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保险金额时,对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疾病等待期 90天
生效时间 投保成功次日零时
产品特色
投保须知
1、本产品为平安微易学生意外保险,本保险使用条款:平安产险学生意外伤害保险(B款) 注册号C00001732312022061332323;平安产险学生住院医疗保险 注册号C00001732512021042047451;平安附加调整被保险人范围保险条款 注册号C00001731922018030601282; 平安附加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 注册号C00001731922019121304021; 平安附加等待期免赔期赔偿期特约条款 注册号C00001732322018031202211。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本公司在全国所有省份及直辖市设有分公司可在全国大陆(除港、澳、台)销售。
2、每一个被保险人限投保一份,多投无效。
3、被保险人年龄限制为3-25周岁,不包括体校、警校、武术学校、职业技工类院校学生。
4、意外医疗部分赔付标准为: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合理的医疗费用扣除免赔额300元后按照50%赔付。
5、住院医疗部分赔付标准为:如购买社保版,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合理的医疗费用扣除医保、农保、第三方赔付后的支出,扣除300元免赔额后10000以内部分赔付比例50%,10001至30000部分赔付比例60%,超出30000部分赔付比例80%;若以有社保的身份投保但未经医保报销结算的,按照以上扣除金额后,赔付比例如下:扣除300元免赔额后按50%比例赔付。如购买非社保版,扣除300元免赔额后10000以内部分赔付比例50%,10001至30000部分赔付比例60%,超出30000部分赔付比例80%。累计给付金额以住院医疗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保险金额时,对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6、本产品疾病责任的等待期为90天,意外责任无等待期,续保无等待期。等待期不属于保险责任期间,即使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受益人不能获得保险赔偿。
7、本产品不承担被保险人因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既往病史导致的保险责任。
8、理赔医院标准: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评审确定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但不包括主要作为诊所、康复、护理、休养、静养、戒酒、戒毒等或类似的医疗机构。该医院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有关医院管理规则设置标准的医疗设备,且全天二十四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驻院提供医疗及护理服务。
9、本产品采用在线支付方式承保,承保后将通过您预留的电子邮箱地址为您发送电子保单。
10、投保咨询、保单查询、发票索取及客户投诉可拨打客服热线95511。
11、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本人接受以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电子保单作为本投保书成立的合法有效凭证,具有完全证据效力。
12、本人授权平安集团,除法律另有规定之外,将本人提供给平安集团的信息、享受平安集团服务产生的信息(包括本单证签署之前提供和产生的信息)以及平安集团根据本条约定查询、收集的信息,用于平安集团及其因服务必要委托的合作伙伴为本人提供服务、推荐产品、开展市场调查与信息数据分析。本人授权平安集团,除法律另有规定之外,基于为本人提供更优质服务和产品的目的,向平安集团因服务必要开展合作的伙伴提供、查询、收集本人的信息。为确保本人信息的安全,平安集团及其合作伙伴对上述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并采取各种措施保证信息安全。本条款自本单证签署时生效,具有独立法律效力,不受合同成立与否及效力状态变化的影响。本条所称“平安集团”是指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以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作为其单一最大股东的公司。如您不同意上述授权条款的部分或全部,可致电客服热线(95511)取消或变更授权。
13、该产品由微易经纪公司负责代销。
14、产品页面仅做产品理解之用,具体内容以正式的保单样式及条款为准,正式保单与条款有冲突之处以保单约定为准,具体详见保单样式。
产品条款
平安学生住院医疗保险条款
平安学生意外伤害保险(B款)条款
平安附加疾病身故保险条款
理赔服务
本保险产品由平安财产保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您可以通过保险师客服热线400-186-8878协助办理,亦可通过平安财险客服电话95511-5进行报案理赔。
理赔流程:
1、拨打95511-5电话报案
2、准备保险事故相关材料
3、寄送材料到指定地点
4、确属保险责任范围,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赔付